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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信箱

信件编号 5393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21-11-08
标题 保险费问题
内容 本人9月份在********有限公司上班,公司把一名离职人员的保险(2020年12月交的保险)替换成我,我的保险只有十天,但公司把全年的保险费让我承担830元,望有关部门调查解决。
回复人 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21-11-11
答复内容

    我局工作人员迅速与反映人取得联系,经核实该用人单位给反映人缴纳的平安保险的安心雇主险,由于反映人承担该公司离职人员的保险费用一年共计830元,对此不认可,告知反映人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之规定,请尽快携带相关资料尽快到我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。